凡需入院的患者,请携带身份证、社保卡、低保证、银行卡等相关证件,便于办理入院和出院手续。具体入院、出院事项如下:
一、入院流程
目前我院有两种入院手续流程:
流程一:门诊医生开具电子住院医嘱,患者直接去相应病区由护士办理入院登记,患者在病区自助机缴纳住院费用,支持带芯片的银行卡、微信和支付宝缴费方式。
流程二:患者持医生开具《入院通知单 》,到住院处办理入院登记并缴纳住院费用,支持现金、银行卡、微信和支付宝缴费方式。
二、医保患者入院后需办理医保报销登记,包括城乡医保、职工医保、离休统筹医保、党政统筹医保等。
1、河北省内医保患者凭主治医生开具医保申请单,在两日内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护士站或住院处办理。
2、河北省外医保患者需在当地医保部门备案成功后,持医生开具的医保申请表和社保卡到住院处办理医保登记。
三、普通低保患者入院后,持身份证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开具惠民转诊审批表、低保证明信到我院备案。出院结算后持以上资料到住院处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减免。
四、出院结算须知
1、总院区办理出院结算需当天到住院处取号机取号,等待叫号办理,过号需重新取号;东、西院区患者可到出院窗口排队办理。
2、办理出院结算时请携带以下资料:
(1)患者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(自费患者不用提供)
(2)所有住院缴费收据(包括病区自助机缴费小票)
(3)患者身份证和银行储蓄卡(该银行卡接收患者结算退款,不能提供患者银行卡的,可以提供代办人银行卡,同时出具代办人身份证。)
特别注明:患者请尽量提供以下银行储蓄卡:中国银行、农业银行、工商银行、建设银行、华夏银行、中信银行、光大银行、河北银行、浦发银行、民生银行、沧州银行、张家口银行、邯郸银行、河北省农村信用社(仅限保定地区,但安国蠡县除外)
咨询电话:总院5975855 东院5976770西院3389018